“欧亿钱包”背后的法律追问

近年来,随着数字货币的普及,“欧亿钱包”等虚拟货币钱包因其匿名性、跨境性等特点,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,当涉及违法犯罪案件时,公众常问:警察是否有权利检查“欧亿钱包”?这一问题不仅关乎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,更涉及执法权力的边界,要回答这一问题,需从法律授权、执法程序、权利平衡等多维度展开分析。

警察执法权的法律依据:法无授权不可为

我国警察的执法权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,核心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等法律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,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,“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,可以依照规定查询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、汇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”,这里的“财产”是否包括虚拟货币钱包?需结合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界定。

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明确,虚拟货币“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”,相关业务活动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尽管如此,虚拟货币作为“虚拟商品”或“数字资产”,其承载的经济利益受法律保护,当其成为犯罪工具或涉案财物时,自然属于警方可依法查询、冻结的对象。警察对“欧亿钱包”的查询权,并非源于对虚拟货币的特殊授权,而是源于对“涉案财产”的一般性侦查权力

警察查“欧亿钱包”的法定条件:严格遵循刑事侦查程序

并非任何情况下警察都可随意检查“欧亿钱包”,其行使必须满足法定条件,严格遵循程序正义:

前提:存在犯罪嫌疑且与案件相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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